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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強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東森房屋通訊員/供圖
  “車檢黑幕”牽出的佛山SD記憶卡警界大佬王宏強賺錢好輕鬆
  ■新快報記者 黃瓊 實習生 李瀟 通訊員 馬遠斌 新竹買房子陳雪梅
  被稱為“佛山車輛年檢黑幕”背後“大佬”的王宏強,因涉嫌受賄昨日在廣州鐵路運化療副作用輸中級法院公開受審。
  王宏強系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是佛山車輛年檢腐敗案中職位最高的官員,其被控收受檢測站、駕校等進貢的賄款共計47隨身碟6萬餘元(無特別說明均為人民幣)。該案中所涉的行賄人已因涉嫌行賄、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於今年1月和4月在佛山市南海區法院公開受審。
  檢測站狂賺2200萬黑金
  據瞭解,2013年,佛山市政協對佛山部分汽車檢測站進行了實體調研。調研發現,佛山車輛年審存在“花高價請中介代辦”現象。隨著佛山市紀委的立案查處和佛山市檢察院的偵查,該市機動車年審黑幕逐漸被拉開。
  據行賄人此前在庭審中披露,為獲取高額利潤,佛山部分檢測站以每張約500-800元不等的高價,將佛山市物價局定價為每張180-230元的《佛山市禪城區汽車安全技術檢測登記表》對外出售。其後,通過檢測站工作人員,對購買上述高價表年審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氣排放不達標或擅自改裝等問題的車輛,使用冒充頂替或修改數據等各種造假手段使檢測的各項指標合格,後出具虛假的《機動車查驗記錄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從而使不合格車輛違規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間,佛山市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羅南分公司(下稱羅南檢測站)共檢測車輛53534輛。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額檢測費用後,僅使用造假作弊軟件系統通過年審的不合格車輛就高達5640輛。據代為管理羅南檢測站的黃國年在南海區法院受審時供述,兩年時間,該檢測站的實際經營人李勁就獲利約2200萬元。
  案情複雜補充偵查兩次
  因在檢測站持乾股、享分紅,現年54歲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宏強於2013年10月被紀委雙規,後被拘留。由於案情複雜,案件曾被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
  在昨日庭審中,據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3年間,王宏強在任職佛山市公安局車管所副所長、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至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465.43萬元、港幣4萬元、歐元5000元、美金5000元,總計摺合476萬餘元。
  法庭上,公訴人指控王宏強在3種領域累計受賄15起。
  已全額退贓求法院輕判
  昨天的庭審現場,公訴人舉證的材料中有多達26份證人證言,37張視聽資料(數字光盤)和厚達7本的證據材料。
  昨日庭上,王宏強對於指控均供認不諱。其辯護人提出,王宏強確有投資行為且其受賄與其職權範圍沒有必然對應關係,有工作應酬和公務接待因素,也有人情因素。王宏強則表示,其主動到紀委交待受賄行為並舉報他人犯罪且全額退贓,請求輕判。
  據瞭解,此案由佛山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依據廣東高院指定管轄,由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理。
  昨日,被告人多名家屬到庭旁聽。庭審總計進行了5個半小時,法庭未當庭宣判。
  受賄細節
  26萬元“入股”後來全退回
  2004年,王宏強在擔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時,接受佛山市禪東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經營者甄小勇以“投資分紅”名義所送的164萬元(先期王曾“投資”6萬元,後被甄退回)、美金5000元、歐元5000元。
  2007年至2013年,王宏強採用同樣模式,接受佛山市泓信摩托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和羅南檢測站實際經營者李勁以“投資分紅”的名義賄賂款共計170萬元(先期王曾“投資”20萬元,後被李退回)。
  此外,2009到2013年間,王在擔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及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先後6次收受甄小勇、李勁等5名檢測站經營者30萬元,為車輛年檢業務提供方便。
  因在為駕校增加考試學員名額、提高駕校收益,為汽車銷售公司等在車輛上牌等方面提供方便,為“車主小秘書”經營者在佛山開展業務予以關照,王宏強共收受周燕卿、李秀朵、鐘濤等15名經營者(或公司)所送賄賂款共計94.43萬元、港幣4萬元。
  2010年間,王宏強在擔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時,收受佛山市公安局車管所檢審中隊原指導員林玉宇所送2萬元;2013年春節前,王宏強時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收受下屬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考試中隊原中隊長潘錦雄所送5萬元。
  (據檢方指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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