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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6月24日訊 記者劉子陽 記者24日從公安部瞭解到,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出台措施整頓小加工作坊消防隱患。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平方米或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超過10人的小作坊,需設2個以上疏散樓梯及2個以上首層安全出口;室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得大於40米。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加工小作坊發生重大火災。1月14日,浙江溫嶺鞋廠火災造成16人死亡;3月26日,廣東揭陽一家庭作坊火災造成11人死亡。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小加工作坊集加工、儲存於一體,可燃物多,疏散條件差,人員消防安全意識相對淡薄,消防安全管理較為混亂,火災隱患高。本次出台的指導意見從建築防火等級、消防設施配備、火災危險源控制、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對小加工作坊的消防安全作出明確要求。
  在消防設施方面,小加工作坊建築不應設置於地下、半地下,若為磚木結構的三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2層,總建築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任一層面積大於250平方米或總建築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小加工作坊,需設獨立式感煙探測器和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消防軟管捲盤,並配備滅火器、火災警報裝置和疏散照明。
  在火災危險源控制方面,小加工作坊的加工生產區域內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塑料套管;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建築內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附近不得堆放貨物。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小加工作坊須落實管理人並嚴格酒精、油漆等危險物品的操作規程;首層安全出口及通向封閉樓梯間、室外樓梯和屋頂平臺的出口不得鎖閉;作坊員工須瞭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掌握基本逃生自救知識。  (原標題:公安部消防局全面整頓小加工作坊消防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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